京沪深三地喜睦办公室举办律师IPO执业细则学习研讨会
证监会与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简称“IPO执业细则”),并于2019年8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及时学习领会“IPO执业细则”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喜睦律师集团下属各个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IPO法律业务活动,明确查验事项范围和勤勉尽责标准,喜睦律师集团联合国际资本市场服务协会IACMS分别于8月28日、9月3日、9月5日在上海、北京、深圳组织了“律师从事IPO业务执业细则”研讨会。
针对“IPO执业细则”十二章79条内容,参会人员分章节进行了通读学习,并结合IPO业务案例交流讨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协会秘书处将总结三场研讨会的讨论意见,整理出相关修订建议,及时向证监会法律部反馈。
2019-09-0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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