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喜睦律师集团北京办公室接受东方资产旗下某基金子公司委托,为其发行的专项资管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基金子公司及其发行产品需要依法登记备案,证监会是法定监管机构。喜睦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内核外调等法律尽职调查,为委托单位快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目前,该基金子公司的法律意见已经递交证监会审核。
为民请命,依法办事
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Work for the people and 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